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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东营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 2018-08-09 16:56:03

来源: 市民政局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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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市政府第8-24次常务会议纪要,东营市发布《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据悉,这是自1997年以来东营市第15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第13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东民〔2018〕66号),确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每人每月600元。广饶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年4800元。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执行。照料护理保障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三个档次,由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3000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3663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120人,保障标准居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 ji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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