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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指南:毕业生租房攻略

发布时间: 2018-06-22 14:09:38

来源: 楼盘网综合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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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考结束,一年一度的毕业季马上就要到来了,初出茅庐的毕业生们争相涌入社会。租房想必是不可缺的环节,而没经验的毕业生们如何做到第一次成功租房呢?


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以下租房常见的几个陷阱

陷阱一:“黑中介”收取各种费用

很多租客一般会通过中介租房子,但如果碰到“黑中介”,就可能被莫名收取诸如看房费、中介费、满意金等各种费用。

案例:

福州的叶女士想在当地租套房,就从网上搜索房源,找到了低价房源,并联系中介要求看房。起初,中介并未提及要收取任何费用,但到了约定的地点后,中介却说要收取看房费,不交钱不能看。

而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对方不仅要收取看房费,如果看房满意,还要求租客补交满意金,此外还要交房租的30%作为中介费。各种费用加在一起,让租客多花不少钱。

陷阱二:免佣金背后暗藏玄机

面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市场上有些中介会打出租房“免佣金”的宣传语,让大学生误以为在他们在这样的中介租房能省一笔钱,但其实在“免佣金”的背后暗藏玄机,中介往往会抬高房租,从中赚差价。

案例:

家住安徽的大学生小徐在上海读的大学,由于打算长期留在上海发展,所以临近毕业就开始找可以租住的房子了。在看了几处房子后,小徐对其中一处房子还比较心仪,不仅因为其租金相对便宜,为1400元/月,还因为中介说在他们这边租房可以免佣金,只稍微想了一会儿小徐就租下了这套房。

但没过多久,小徐就听租在同一个小区的其他同学表示,自己的租金只要1200元/月,且房型、面积都和小徐的差不多。虽说小徐的同学在租房时付了佣金,但整体算下来,还是比小徐要划算,一年下来租金加佣金是15600元,且这只是第一年,之后每年只付租金即可。而小徐则要支付16800元,且每年均如此。

陷阱三:虚假租房信息

为了获得钱财,有些不法分子打起了租房者的主意。通过发布从房产中介上剽窃到的信息来吸引租客,骗取对方的押金或租金。

案例:

2017年底开始,北京石景山八角、鲁谷派出所连续接报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嫌疑人通过在某网站上发布虚假租房信息,骗取事主押金和预付租金。

由于标注的房屋租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所以吸引了不少租房者。如果租房人要实地看房,嫌疑人就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声称如果对方先缴纳部分定金,就可以撤下网络平台上的房源信息,不再接受他人咨询预定。如果对方直接预付房租,就可以给钥匙提前入住。而一旦有人上当交了钱,就立刻将对方拉黑消失。

自去年年底以来,该团伙已诈骗数十万元,警方初步核实案件60余起。

陷阱四:合同条款藏猫腻

租房都是要签订合同的,但租客如果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忽视了细节,就可能被隐藏条款或霸王条款所欺骗。

案例:

刘先生曾以2000元的价格和房东张某租了一间房,对方带自己看房后,刘先生非常满意,当即与对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中写明押一付一、定金不退,同时还注明了房屋使用产生的物业等其他费用由租客承担。

刘先生起初并没在意,但一个月后,其发现房子除了物业费,还多了车位费、网络电视费等六七个附加收费项目,而这些钱加起来比房租还贵,高达3000元。

刘先生立即找张某理论,但对方却拿出合同表示,合同里说好了附加费由刘先生支付,如果刘先生觉得有什么不满,可以不租,但租房钱不退还。随后,刘先生报警,在警方的调解下,房东张某退还了剩余租金。

陷阱五:口头协议有风险

有些毕业生在租房时知道把自己的需求和房东、中介说清楚,但很多需求光口头说是没用的,一旦出现问题要履行口头约定时,对方就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履行。

案例:

陈先生租了一套房子,房东是一对夫妻,他们以共有的名义出租。合同签的是一年,但口头谈好了可以租三年,一年签一次合同。

但一年后,对方要收回房子自住,尽管之前有过口头约定,但因没有写进合同,陈先生只能被迫再找房子,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也浪费了冤枉钱。

陷阱六:二房东骗租不少见

二房东在租房市场上并不少见,他们或是低价将房租进来高价租出去,或是直接骗租,让不少租客头疼不已。

案例:

南京的黄先生一家在网上租房,看到秦淮区里有一间房很合适,但价格不便宜,黄先生抱着试试能不能还价的心理和“房东”通了电话。没想到对方很好说话,答应每个月便宜500元,但必须整租自己的房子一年,还要提前预付。黄先生是个老租客,认为价格便宜租一年也比较合理,所以很快和对方约定了看房时间。

在看了房、看了房产证后,黄先生和对方签了合同并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可半个月后,黄先生发现租给他房子的其实是个二房东,只租了这房子1个月,对方提供的房产证明则是从真的房主处复印的。而和黄先生有类似遭遇的人还不在少数。

陷阱七:分期租房却被“网贷”

随着房租逐年攀升,由网贷平台提供的“租房分期”也悄然而生。不少租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网贷软件,之后才发现自己“被贷款”。

案例:

陈小姐于2016年9月通过中介租了套房子,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17年春节过完,陈小姐男友被中介告知,由于公司被收购,需重签租房合同,房租改为押一付一。在双方重签合同时,中介告诉他们今后可以用一个名为“分付君”的App来支付房租。

但几个月后,分付君的工作人员上门催问还款,这时,陈小姐才发觉他们竟“被贷款”,交租变成了还贷,想取消贷款也非常困难。而在重签合同的过程中,中介表示分付君是与中介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未提及分期贷款。

陷阱八:“一房多租”房财两空

有些不良中介公司或是假房东用事先短期租借好或即将到期届满的房子,在同一时间内反复出租给多个人,收取预付租金或押金,等到客户再找上他们时,他们早已“消失”。

案例:

青岛的徐女士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自称陈帆的房东,这名房东称在延吉路万达楼上有一套房子出租,徐女士本就住附近,觉得这套房子给家人租很合适,便与陈帆签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协议,且同时交了押金、停车费、物业费,加上房租一共是17000元。

就在徐女士要搬进这套房子时,她突然发现,这套房子被同时租给了另外四个人。徐女士赶紧联系了陈姓房东,此时,这名陈姓房东已经杳无音信。

律师建议:

对于以上陷阱,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张嘉君律师表示,毕业生选择租赁房屋时,切勿贪小便宜,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建议找正规中介推荐房源,避免黑中介,由中介提供服务,签订正式中介合同。如有乱收费等违法现象的请立即投诉举报。

如租赁房屋系熟人介绍的,签订书面合同尤为重要,可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亲兄弟要明算账。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有随时被出租人解除的风险。

选择房源还需多找多看多比对,联系房东看房,要求出具身份证、房产证及近期房产信息用以比对。如系委托人代为出租的要有委托手续,如系二房东转租的,要求提供其与房主的房屋租赁合同查阅,并及时联系房主核实情况。毕业生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出租房屋的资格,房产信息及权属情况有无瑕疵等。

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在格式条款后自行约定补充条款,如租金支付方式(建议使用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可留支付记录的付款方式,不建议使用现金或陌生手机软件付款),双方责任约定,房屋维修、装修事宜,定金、押金、违约金等,在房屋交付时,可将房屋内设施设备以及水电煤等该房屋支出的各项费用列明清单,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将大大减少将来所产生的风险及纠纷。

责任编辑: ji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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